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global trial )是由多国研究者在多国多个临床试验中心共同进行的临床试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组织严密、病例数通常较大,可以入选不同种族不同地区的病例,能够比较广泛的代表各种人群的资料。
目前已经有部分国家的项目在我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试验。
我们能为国际方提供以下服务:
? 国际多中心中国区域全程策划和行政申报沟通
? 全程中文翻译服务
? 临床试验基地筛选
? 方案落实和协调
? 项目监查服务
? 质量保证服务
? 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
? 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协作
? 总结报告
国际多中心试验法规要求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 II 期或者III 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 I 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必须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